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 物业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19-01-16 12:44
 
 
索 引 号: 000013338/2018-00068 主题信息: 其他
发文单位: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: 2018年03月08日
文件名称: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的决定 有 效 期: 2018年03月08日生效
文  号: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主 题 词:  
 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 
 
 

  

   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<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3月8日

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 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64号)。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转自:住建部